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外事侨务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外事侨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部分。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办领导简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等组织机构情况;  

  2.本办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3.四川外事工作发展的规划、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 

  4.外事工作信息; 

  5.干部人事任免、公务员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政策; 

  6.外事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四川省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将通过四川省外事办门户网站(http://www.scwsb.gov.cn)、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和其他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上述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本机关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的;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除外); 

  ●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与申请人特殊需要无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一般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四川省外事办公室综合处  

  受理点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00 

  办公时间:08:3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884376883 

  传真号码:0288435678984356784 

  电子邮箱:scswsb@163.com  

  通信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00 

  邮政编码:610021 

  2.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四川省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省外事办门户网站上下载。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申请公开省外事办政府信息应当提供下列内容: 

  ●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 

  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 

  3.申请处理  

  (1)审查 

  收到申请后,本机关将依据条例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 

  (2)答复 

  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机关将按照下列情况给予书面答复: 

  ①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补正申请告知书》,告知申请人进行修改、补充。 

  ②属于省外事办已主动公开范围的,出具《政府信息已公开告知书》,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③属于省外事办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做区分处理的,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告知申请人。 

  ⑦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机关的,应告知申请人有关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因故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答复的,可以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3)提供信息 

  上款③、④情形下,本机关将向申请人提供有关的政府信息。 

  4.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所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附件:四川省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网站地图| 网站分析| 网站声明| 邮箱登陆

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00号    联系电话:028—84356776   传真:028—84356784、84356789  

版权所有:中共四川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外事办公室、四川省港澳事务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0000054  

川公网安备:51010802000627号备案序号:蜀ICP备15005409号-3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