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指南
【编辑日期: 2015-07-29】
【来源: 省外事侨务办】
1、新员工登记
(1)您需要准备下列文件:
身份证复印件2张
一寸照片2张(免冠)
原单位社保缴纳情况(个人帐户清单)
原单位公积金帐号
原人事档案存放地及其联系方式
原单位离职证明
(2)您需要填写下列表格(四川外服提供):
《中国员工登记表》
如需调档,请填写《基本情况登记表》
(3)作为外派员工,您需要签署下列合同(四川外服提供):
《外国企业、港、澳、台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中国员工聘用合同》
2、档案调入
(1)档案调入程序
1.档案在原工作单位的员工:
四川外服出具商调函—原单位办理转档手续—档案密封交四川外服
2.档案已转入人才交流中心的员工:
提供原存放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复印件及档案编号,并结清原阶段的档案管理服务费。
(2)档案调入注意事项
(2.1)人事档案与社会保险、政审、公证、结婚、生子、职称评定等个人切身事宜密切相关。
(2.2)正常调转的人事档案应包括:
1、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
2、履历登记表;
3、国家正式录用材料,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毕业派遣证、录用干部表、工资审批表、招工表等;
4、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表(或硕士、博士定级工资表)和初级职称认定表等;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材料;
6、现实表现和婚育证明;
7、档案材料转递单。
(2.3)办理调转手续时,您需要了解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将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关系转至四川外服。
(2.4)人事档案内如果缺少正常调转所必需的材料,请您向原存档单位补齐。
(2.5)四川省省外户口人员的人事档案,可存放在户籍所在地且与四川外服签定了互为代理存档协议的人才服务机构,以保证您的合法权利。
3、组织关系调入
(1)组织关系调入
组织关系调入时,请向原单位党组织申请,由原单位党组织出具接转组织关系介绍信并转入“四川成都市人才流动中心党委”。
(2)您可享受到的服务有:
代理收缴党费;
开展党组织生活和寓教于乐的活动。
4、社会保险关系调入
(1)曾在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为:成都市社保局)参加过社会养老保险,需在原单位养老保险关系终止缴费或个人参保已办理了终止手续后,才能将社保关系转移至四川省外国机构服务处继续办理。
(2)未曾在成都市社保局的社保机构参保,需办理社会养老关系转入。请原单位将您的养老关系转入我处:
开户名: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开户行:工行青羊宫分理处
账号:4402218009024912519
请提供养老关系转移情况表及职工个人帐户明细表;
另请原单位在汇款单上注明:
①单位:四川省外国机构服务处 编码015447
②员工姓名
曾在成都市社保局参保:请提供您的原社保号码
请来领取和填写成都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外职工转入资料审定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关系调入
(1)曾在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过住房公积金,需在原单位办理完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手续后,才能将原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接转至四川省外国机构服务处继续办理。
(2)未曾在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需在办理原住房公积金转入时,请原单位将您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我公司:
开户名: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开户行:四川省建行锦城支行
账号:51001890836050303096
另请原单位在汇款单上注明:
①单位:四川省外国机构服务处 帐号20100245;
②员工姓名;
③请同时将已办理完毕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传真至我处;
曾在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参保:请您提供原号码并请原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表”;
(3)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入手续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单;
住房公积金转移银行支票存根;
身份证(以上三项复印件均可)。
联 系 人:敬 珊(社保) 028-85216716
闵 蓉(公积金)028-85249441
咨询电话:张成刚 028-85216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