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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同胞办理一次性出入境通行证指南
中央政策
(名称、文号)
省本级落实文件
(名称、文号)
办理流程 办理需提交的资料 联系方式
《中国公民因私往来香港内地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

办理此项业务有以下5个步骤: 

1、向遗失地公安派出所报失,取得报失证明;

2、向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一次性出入境通行证;

3、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

4、提交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5、提交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或者损毁或失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报失证明;
2、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3、香港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或者损毁或失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部门:
四川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境外人员管理支队
职务:主任科员
姓名:杨 熙
电话:
028-86303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