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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指南
中央政策
(名称、文号)
省本级落实文件
(名称、文号)
办理流程 办理需提交的资料 联系方式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6号)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5﹞71号)

办理此项业务有以下2个步骤: 

1、用人单位线上线下申报。  

2、市级人社部门审批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1、《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申请表》;
2、拟聘雇或被派遣人员的个人有效旅行证件;
3、拟聘雇或被派遣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4、聘雇意向书或派遣任职证明;
5、拟聘雇人员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提供拟聘雇人员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6、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部门:
人社厅就业处
职务:主任科员
姓名:崔慧英
电话:
028-8611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