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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指南
中央政策
(名称、文号)
省本级落实文件
(名称、文号)
办理流程 办理需提交的资料 联系方式
《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建金〔2017〕237号) 关于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德公积金函﹝2018﹞4号)

办理此项业务有以下3个步骤:

1、缴存开户:单位经办人提交申请→中心审核→设立职工个人帐户;

2、提取使用:单位或缴存人提供要件→中心审核→中心支付到缴存人银行卡账户;

3、贷款:缴存职工递交贷款申请→受托银行初审→中心审核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发放。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授权印章;
2、其他缴存、提取、贷款资料与我市缴存职工一致(详见门户网站)。
部门:行政部
行政人员:梁中秋 
电话:
1399027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