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策 (名称、文号) |
省本级落实文件 (名称、文号) |
办理流程 | 办理需提交的资料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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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建金〔2017〕237号) |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港澳台同胞在我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的通知》(凉房金管发〔2018〕4号) |
办理此项业务有以下3个步骤:
1、缴存:单位提供要件→中心审核→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2、提取:单位或缴存人提供要件→中心受理审核→中心支付公积金到缴存人单位账户;
3、贷款:缴存人或开发商提供要件→中心受理审核、审批→签定借款合同→办理抵押→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2、其他缴存、提取、贷款资料与我市缴存职工一致(详见门户网站)。 |
部门:归集科 职务:科长 姓名:张彦 部门:信贷科 职务:科长 姓名:范胜春 电话: 0834-3235771 0834-32364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