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纪委监委驻省外事办纪检组四川省监察厅驻省外事办监察室
【编辑日期: 2015-12-20】
【来源: 省外事办】
(一)名称
1:全称: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四川省监察委员会驻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2:简称: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外办纪检监察组。
(二)职能职责
依据党章、宪法、监察法,根据省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负责综合监督中共四川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委外办”,含省外事办、省港澳办)、四川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简称“省友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四川省委员会(简称“省贸促会”)等3家单位的中共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
(三)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受理对省委外办、省友协、省贸促会等3家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对该3家单位的监察对象(国家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和廉洁从政从业、涉嫌贪污贿赂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2.受理省委外办、省友协、省贸促会等3家单位的党组织不服党纪处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和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以及其他处理的申诉。
3.受理对省委外办、省友协、省贸促会等3家单位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等。
(四)联系方式
1.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00号,省委外办办公楼四楼。
2.邮编:61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