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
【编辑日期: 2022-04-15】
【来源: 省外事办】
今年的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
一、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他指出,我们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6年4月15日是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涵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国家安全既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等传统安全领域,也包括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生物安全、核安全和海外利益安全等非传统领域,乃至太空、深海、极地等新型安全领域。
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三、如何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强调外部安全与内部安全彼此联系,互相影响;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强调国土安全与国民安全存在有机的统一;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强调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互相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互相转化;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强调发展和安全是一体两面,只以其中一项为目标,两个目标均不可能实现;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强调全球化和互相依赖使得中国和世界的安全已密不可分。
四、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应该怎么做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
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此外,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是1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