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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从严控制党政干部考察性出访的通知

【编辑日期: 2008-06-05

【来源: 】

各市、州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各省级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领导关于“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团组”的要求,做好明年的工作,现对2004年加强公务人员出访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管理党政领导干部出访。领导干部出访应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出访任务应与领导干部分管的工作直接相关,不能将出国作为一种待遇搞照顾性安排。对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出访,各地、各单位应在年初提出计划,于2004120日前报省外办。由省外办审核后报省分管领导审批。

二、继续从严控制各种跨地区考察性出访团组。各地、各系统要统筹规划好全年的对外交流工作,于2004120日前向省外办上报年度出访计划。对未列入年度计划的跨地区考察性团组,将不办理其出访手续。

三、各省级部门要加强对下属中心、协会等单位的管理,中心、协会等单位不能超出自身业务工作范围组织因公出访团组,跨地区的因公出访团组必须由该系统的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并由省级主管部门印发组团通知。

四、考察性出访团组在申报时,应附考察提纲、在外日程安排等材料,对出访任务的背景情况、出访的必要性、要达到的目的作清楚地说明。外方邀请单位必须是与组团单位工作性质对口的单位。

五、各级外办、各省级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花大力气做好出访团组的准备工作,提高出访团组的质量。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对外工作的规划和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组织有实质内容的出访团组,坚决杜绝那种拼凑人员、编造任务的现象。

附:2004年因公出访计划

 

 

 

中共四川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

 200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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