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因公出国
分享到:   

关于中国政府和南非政府互免签证的协定

【编辑日期: 2016-02-05

【来源: 省外事侨务办】

    

  为进一步发展中国政府和南非共和国的友好关系,便利两国公民的往来,根据平等互惠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公民和南非共和国持外交护照、官员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国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30日,免办签证,并将于201631日生效。 

    

附件下载

    网站地图| 网站分析| 网站声明| 邮箱登陆

    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00号    联系电话:028—84356776   传真:028—84356784、84356789  

    版权所有:中共四川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外事办公室、四川省港澳事务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0000054  

    川公网安备:51010802000627号备案序号:蜀ICP备15005409号-3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