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编辑日期: 2017-04-12】
【来源: 省外事侨务办】
一、收费依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外事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603号)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认证费
1.商业文件每份100元;
2.民事类证书每证50元;
3.领事认证加急费【在第3个工作日内认证证书的,每份(证)收加急费50元】。
在第1个工作日内或立等即取认证证书的,每份(证)加收50元。
(二)代办签证费
1.赴北京办理签证,每人次第一国350元,每增加一国加收100元;
2.赴重庆、云南办理签证,每人次第一国200元,每增加一国加收100元;
3.在成都办理签证,每人每国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