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国外合法居留资格又有国内户籍的人员能否申请华侨回国定居?
【编辑日期: 2015-07-28】
【来源: 省外事侨务办】
已有国内户籍的人员应按国内居民看待,不需要再办理回国定居手续。
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00号 联系电话:028—84356776 传真:028—84356784、84356789
版权所有:中共四川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外事办公室、四川省港澳事务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0000054
川公网安备:51010802000627号备案序号:蜀ICP备1500540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