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领事认证为何要求文书必须附译文?
【编辑日期: 2020-03-16】
【来源: 省外事办】
因为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书是要送国外使用的。如只有中文,外方看不懂,自然不会接受。因此,文书须附上文书使用国常用文字的译文(《外国驻华使馆(代表处)领事认证规定汇编》)。
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00号 联系电话:028—84356776 传真:028—84356784、84356789
版权所有:中共四川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外事办公室、四川省港澳事务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000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