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2023年6月8日更新)
【编辑日期: 2015-08-05】
【来源: 省外事办】
首都:哥本哈根
根据《中国与欧盟关于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短期停留签证的协定》,自2016年3月3日起,持外交护照入境丹麦,停留不超过90天,免办签证。
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入境须申办签证。
一、签证申请工作日:2周-8周,大使馆仅周二、周四受理签证申请
二、申办: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向丹麦驻北京大使馆申请
三、签证费用:600元/人左右
四、签证材料:
申请人需前往丹麦驻华大使馆留取指纹,时间安排请见《北京送办各申根国驻华使馆采集生物识别数据安排一览表》 (请前往---“签证通用表格”里面下载) 地址:三里屯东5街1号
温馨提示:申请人在到使馆录指纹前,必须弄清楚此次出访的时间,目的,将要访问的路线等等与此次出访有关的内容。如果使馆问及,申请人无法正确回答,可能会被直接拒签。还将会对贵单位之后的签证办理、甚至整个外办办理的其他团组签证有重大影响。所以如果出现这种恶劣情形,我们将做严肃处理。
1、任务批件原件1份
2、申请出国签证事项表2份(在本网站“签证通用表格”下载)
*中文填写正面1-7项及背面名单表,其中第6项启程和离开日期要与签证申请表所填时间一致,请尽量不要涂改。
3、持照人签名的有效护照和护照复印件1份 (需要整本彩色复印,每一页竖着复印在A4纸上)
*有效护照指申请人在离开出访国时护照有效期不少于半年。
若59个月内有在申请任意申根签证时录取过指纹,请提供该次签证复印件及护照首页复印件(若与此次申请的护照不同)因私获得的申根签证也需提供。最终申请人是否需要再次前往使馆录取指纹,以使馆决定最准。
4、各派员单位分别出具的中、英文派遣信及费用证明各1份
*使用单位公函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5、邀请信原件(邀请信须含英文日程,不能由申办人自行编辑)
*按照使馆要求,邀请信需由邀请方先从本土传真给使馆后再寄给被邀请人。 E-mail 地址 bjsambvisa@um.dk
*如果是参加会议请提供会议注册证明和缴费证明
6、英文填写签证申请表1份
根据丹麦驻华使馆通知,自6月1日起,所有因公团组在申请赴丹麦短期签证时,需使用名为 “Applyvisa”的在线短期签证申请及支付系统,否则将无法在使馆递交签证申请。为保障团组按时出行,请严格按以下步骤办理:
1)、注册Applyvisa账号
登录Applyvisa系统(网址:http://applyvisa.um.dk),使用邮箱注册账号,随后邮箱会受到一封包含激活链接的邮件,点击链接激活账号。请注意,账号在激活后方可使用,一个账号可录入的申请数量不限,若多名申请人同时出访,可使用团体功能录入信息,团体申请不对团内成员个人的签证审批造成影响。
2)、在线填表并缴费
在线填写申签信息并完成费用缴纳后(公务护照持有人,护照号码以字母“S”开始的护照,免缴短期签证费),请将系统生成的确认纸(cover letter)和缴费收据打印,并在确认纸上亲笔签名(中文)。
3)材料提交地点请选择“北京”,选择成都北京丹麦大使馆将不予受理。
7、与行程一致的机票订单(大使馆审批通过后,可能会要求团组提供OK机票复印件领取签证。)
8、与行程一致的酒店订单
9、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照2张(2寸,表格上贴1张,护照上别1张)
10、3万欧元以上的英文境外意外医疗保险复印件1份 (须包含新冠相关条款,保单上投保地区必须为“申根”保险项目中急救转运费要求保额不低于300000元人民币)
其中4-10项资料每人一份,团长用原件,成员用彩色复印件,所有文件都必须是彩色的。
注:1、大使馆审批通过后,可能会要求团组提供OK机票复印件领取签证。
2、大使馆在个别情况下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
3、所有资料请用A4纸复印。
五、签证情况:
丹麦一般根据要求发给相应有效期和停留期的1次入境签证。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0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楼办证B厅10号窗口)
咨询电话:028-84377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