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
【编辑日期: 2015-08-05】
【来源: 】
首都:尼科西亚
根据双方协议,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者,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 请各办证单位注意按规定为因公出国人员提前开具出国(境)证明。
持公务普通护照者须申办签证。
一、签证申请时间:15个工作日
二、申办:由四川省外事办公室向塞浦路斯驻北京大使馆申请
三、签证费用:500元/人
四、签证材料要求:
1、出国任务批件原件1份
2、加盖省外办有效印章的护照取证凭单原件
3、申请出国签证事项表2份(表格请到本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中文填写正面1-7项及背面名单表(8-10项由省外办填写),其中第6项启程和离开日期要与签证申请表所填时间一致并请勿涂改。
4、持照人中文签名的有效护照及护照复印件1份
*有效护照指申请人在离开出访国时护照有效期不少于半年
*A4纸复印护照身份页
5、邀请信1份及详细的英文日程安排
6、各派员单位分别出具的英文派遣信、费用证明及在职证明1份
*使用单位红头文件纸打印,领导中文签字并加盖公章
7、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2份并中文签名(在外办领取)
8、近期免冠正面2寸白底彩照2张
9、全程机票订单(英文)
10、与行程一致的酒店订单(英文)
11、复印所有签证页
注:大使馆在个别情况下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
五、签证情况
塞方一般发给3个月有效期的1次入境签证。
六、注意事项
1、因汇率变化等原因,代大使馆预收的签证费最终以大使馆的发票为准。
2、以上签证资料如有变化,以窗口工作人员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