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2025年11月6日更新)
【编辑日期: 2025-11-06】
【来源: 省外事办】
首都:尼科西亚
根据双方协议,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者,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 请各办证单位注意按规定为因公出国人员提前开具出国(境)证明。
持公务普通护照者须申办签证。
注明:若持有有效两次入境或多次入境申根签证,以及有效两次入境或多次入境的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和罗马尼亚签证可以进入塞浦路斯,并在塞停留该有效申根签证以及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和罗马尼亚签证允许停留日期内剩余未使用的日期,而无需单独申请塞浦路斯国家签证。持有有效申根国居留许可,以及有效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和罗马尼亚居留许可,入塞无需办理签证,停留期限为每半年不超过90天。
一、签证申请时间:15个工作日
二、申办:由四川省外事办公室向塞浦路斯驻北京大使馆申请
三、签证费用:700元/人左右
四、签证材料要求:
1、出国任务批件原件1份
2、申请出国签证事项表2份(表格请到本网站“签证通用表格”下载)
*中文填写正面1-7项及背面名单表(8-10项由省外办填写),其中第6项启程和离开日期要与签证申请表所填时间一致并请勿涂改。
3、持照人中文签名的有效护照及护照复印件1份
*有效护照指申请人在离开出访国时护照有效期不少于半年
*A4纸复印护照身份页及所有签证页、盖章页
4、邀请信1份及详细的英文日程安排
5、各派员单位分别出具的英文派遣信、费用证明及在职证明1份
*使用单位红头文件纸打印,领导中文签字并加盖公章
6、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2份并中文签名(到使馆官网下载)
7、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照2张,尺寸4cm*5cm
8、全程机票订单(英文)
9、与行程一致的酒店订单(英文)
注:大使馆在个别情况下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因汇率变化等原因,代大使馆预收的签证费最终以大使馆的发票为准。
2、以上签证资料如有变化,以窗口工作人员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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