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在线服务  >  各国签证要求  >  因公签证  >  亚洲
分享到:   

卡塔尔

【编辑日期: 2018-07-18

【来源: 】

关于中卡(塔尔)互免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 护照人员签证的通知
2018-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卡塔尔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将于2018年12月21日生效。根据该协定:
一、 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自入境之日起在卡塔尔国境内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入境后,如需在卡塔尔国境内停留逾30日,应根据卡塔尔国相关法律和规定申请延长停留期。如欲在卡塔尔国境内停留逾30日或在卡境内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活动,应当根据卡国内法提前申请签证。
二、 持第一条所述有效护照的中方外交、领事代表机构常驻人员,或其随任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任期内入境、停留卡塔尔,免办签证,但需在首次入境后30日内办理就任手续。
三、 中央政府副部长级及以上职位的官员和军队少将级及以上军衔的军官,因公前往卡塔尔之前,应当事先征得卡方同意或通过外交途径通报卡方相应主管部门。  

附件下载

    网站地图| 网站分析| 网站声明| 邮箱登陆

    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00号    联系电话:028—84356776   传真:028—84356784、84356789  

    版权所有:中共四川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外事办公室、四川省港澳事务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0000054  

    川公网安备:51010802000627号备案序号:蜀ICP备15005409号-3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