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有旧护照,护照内没有芯片,但在有效期之内,能否继续使用?
【编辑日期: 2015-07-29】
【来源: 省外事侨务办】
在有效期之内的护照均为有效护照,可以正常使用。
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00号 联系电话:028—84356776 传真:028—84356784、84356789
版权所有:中共四川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外事办公室、四川省港澳事务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0000054
川公网安备:51010802000627号备案序号:蜀ICP备1500540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