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 突尼斯市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持有者,在突尼斯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持公务普通护照入境须申办签证。
一、签证申请工作日:10个工作日
二、申办:由四川省外事办公室向突尼斯驻北京大使馆申请
三、签证费用:一次入境620元左右,多次入境1250元左右
四、签证材料:
1、任务批件原件1份
2、申请出国签证事项表2份
*中文填写正面1-7项及背面名单表,其中第6项启程和离开日期要与签证申请表所填时间一致,请尽量不要涂改。
3、签证申请表1份,全大写字母填表。各项都要认真清晰填写(如果申请多次,请在停留期栏标注多次停留的总天数,并注明是多次入境),近期两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直接贴在表格上;正反面打印。
4、提供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的护照原件;以及护照首页彩色复印件(2份),注意不要印黑,务必保证内容清晰可见(请不要提交手机拍摄的护照照片复印件);多人提交需将两人的护照横向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工作单位出具的英文或者法文派遣函/工作证明原件,标明公司大致的业务范围、出国目的及入境次数(单/多次);同一个工作单位的多位申请人须开在一张派遣函里。
6、突尼斯方开具的邀请信,标明出国具体目的及行程,被邀请人个人信息等。(最好是原件,联系电话、传真必须清晰可见。多位被邀请人一并出具一封邀请信)
7、和行程一致的英文或法文往返飞机票预订单(单面打印,多位申请人须开在一张订单上);
8、和形成一致的酒店英文或法文预订单(单面打印,多位申请人须开在一张订单上)或者英文或法文住宿证明(必须标明突尼斯地址和相关人的联系方式);
9、外办受理签证资料以后,团组需将人员信息表电子版发送到使馆邮箱:embassyoftunisia@126.com,格式参见附件。(切记一定要在外办初审资料通过以后发送邮件)
※※※注意事项:
1、 所有材料均需提交英语或法语版;
2、 请勿使用订书器订材料;
3、大使馆在个别情况下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
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00号 四川省外事办公室2楼办证B厅10号窗口
咨询电话:028-84377824